法官遴选委员会运行机制之探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改革作了全面部署,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其中对司法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在省一级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但省一级的遴选委员会的组成、法官遴选原则、标准及遴选委员会的运行方式尚是空白,本文比较研究国外法官遴选制度,并从我国国情出发,尝试探索适合我国省一级的法官遴选委员会的运行机制,以期对我国司法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法官遴选委员会 运行机制 司法改革 法制建设
卢伟娜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12-321
2014-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