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管理财物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正确认识和把握地方法院经费保障省级统管的实质,是设计好、实行好省级统管的前提.科学规范的地方法院经费保障制度还是要通过顶层设计来解决.省级统管的基本思路是,”主要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省级统管的基本框架是,省级党委、省级人大和省级政府统筹决策,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省高级法院负责日常管理.高级法院将发挥更大的预算和编制协管以及司法行政事务日常管理作用.经费保障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的可行性,笔者从理论方面、实践方面、财力方面作了粗浅分析,旨在抛砖引玉.
地方法院 财政管理 制度安排 司法改革
张晓建 郭建中 张福秦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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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344
2014-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