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语境下合议庭绩效评价制度的新构建

合议庭作为审理案件的重要组织形式,其成员工作情况的好坏,决定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好坏.充分发挥合议庭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对于保证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充分化解社会矛盾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进行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还权于法官、还权于合议庭.权力的回归让裁判者有了职业的尊荣,但同时也应看到权力的回归也应是责任的回归,利益的回归.否则,让审理者裁判,不让裁判者负责,将会带了司法的黑暗.合理分工,公允评价,有效激励,充分发挥合议庭成员积极性,架构新的合议庭绩效评价制度,鼓励法官想办案,办好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审判权 运行机制 司法改革 合议庭 绩效评价制度

罗静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4年年会

北京

中文

253-261

2014-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