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团队工作模式构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路径探索--以S市F区法院审判长负责制改革为样本
东部S市F区法院以建立审判团队工作模式为切入点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我国基层法院改革进行了创新性的探索.审判团队工作模式即,改革以业务庭为单元的审判管理体系,组建若干审判团队,以审判团队作为独任制、合议制审判组织的载体整合审判资源,明确审判团队作为办案单元和管理单元地位;通过公开选任推出一批优秀法官代表作为主审法官和审判长,并给其配备工作团队,形成以审判长(主审法官)为核心、团队协助开展工作的新型审判工作机制.F区法院通过科学配置审判资源、重构审判职权配置、规范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理顺从审判委员会、院长、副院长、庭长、审判长(主审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等各层级的职权关系,形成各类人员分类管理、职责清晰、权责一致的新型工作机制.审判团队工作模式下,审判长(主审法官)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指导监督下,享有相对完整、独立的案件审判权及对团队的审判管理权,取消以案件审批、文书签发为主的审判监督模式,庭长不再审批案件,依法大量缩减审判委员会、院长、副院长监督具体案件的范围,主要通过主审、参审重大复杂案件、指导评议、复议等方式进行审判监督,确保审与判统一、权责利一致,办案责任全面落实.
审判团队工作模式 审判权 运行机制 法律规制
胡鹰 王德军 李轶娟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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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301
2014-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