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换房的物权法思考--以天津市的”农村并镇”为素材
2007年《物权法》出台随之而来的是对物权一系列的讨论,而天津市自2005年起开始推行一种宅基地换房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办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且以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为试点,经过几年的实践华明示范镇已取得阶段性的胜利和发展,但是其中也存在很多问题.笔者试将《物权法》和宅基地换房结合起来,对宅基地的征收、小城镇住宅的物权问题和宅基地换房的农民权益保障问题和相对应的解决办法展开讨论.
物权法 宅基地换房 土地征收 权益保障
侯智 余渊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科
国内会议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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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42
201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