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研究

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实施过程中暴漏出一些突出的问题,已严重滞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不适应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需要,亟需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修法应顺应和抢抓当前大气环境面临的形势和难得机遇,突出环境法律制度创新和完善,重点应当建立和完善若干重要法律制度.

大气污染防治法 法律保障 司法解释 立法完善

刘行星 李合俊

天津社科院法学所 黑龙江省环保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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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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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175

201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