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国际重要湿地管理:以德国密里茨国家公园为例
在欧洲超过1000块的国际重要湿地中,德国拥有34块,其总面积约达86.6万公顷,占德国陆域总面积的2.4%.国际重要湿地在德国和欧盟的其他国家中具有相当好的法律基础.欧盟鸟类指令和欧盟栖地指令所选定的地点共同组成了欧盟自然保护区.而第三个和湿地相关的欧盟指令则是自2000年起的水框架指令.另一方面,在德国境内指定了几种保护区,其中最重要和最大的保护区为14个国家公园、14个生物圈保留区以及超过100个的自然公园. 面积32,200公顷的密里茨国家公园成立于1990德国统一的期间,是德国最大的陆域国家公园.此区的土地长久以来被利用,譬如农业、玻璃生产、焦油和木炭生产、补鱼、狩猎等等.由于公园成立期间仍具有这些传统,国家公园法令仅能指定32%的区域,至于对其余的68%,明确的管理目标仍有待发展. 为了解决许多的保育难题和达成国家公园的目标,梅克伦堡-西波莫瑞州环境和消费者安全农业部建立了密里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并另成立密里茨国家公园顾问组以大幅促进利益关系者之合作.顾问组是由当地政府首长所主持,包括以下机构或组织的代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环境部、当地社区协会、地区计画协会、地区旅游协会、农民协会、森林所有者协会、渔业协会、自然保护协会以及密里茨国家公园之友协会. 发展密里茨国家公园计画的基本思维是欲以一非科学的方式去解释如何在考虑到地区发展和土地利用传统的同时去执行国家公园法令的规章.计划成立的过程是由顾问组主持并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执行.以下为大致过程: 1.相关部委和顾问组需明确并批准目标和步骤 2.公园管理机构和专家共同起草计划 3.向顾问组报告整体目标草案 4.公园管理机构修改整体目标 5.向公共机构分发整体目标草案并向公众提供下载 6.向公共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3个月的意见征集时间 7.修改意见需经顾问组同意 8.顾问组和主管部门批准修改后的文件 9.文件发布并给出书面意见回复 整体上,计划编制的过程为期约5年,其中内部协商(行政人员)与外部协商(利益关系者)的漫长过程是值得的.三个密里茨国家公园计划的行动和项目实例包括:Zotzen湖恢复项目、游客管理及CEPA(沟通、教育及公众意识).
湿地管理 保育工作 战略目标 密里茨国家公园
Jens Brüggemann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
国内会议
山东东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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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6
2013-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