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桂林会仙岩溶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补偿研究

采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与考察法等方法,通过评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及生态损益、支付意愿等方法确定了会仙岩溶湿地生态补偿标准的范围:由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计算确定补偿标准的上限为658.3元/(亩·年);根据生态损益、支付意愿等确定补偿标准的下限为628.6元/(亩·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会仙岩溶湿地的生态补偿途径与方式为现金补偿、政策补偿、技术补偿、实物补偿.研究结果对促进会仙岩溶湿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使其生态价值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和参考价值.

岩溶湿地 环境保护 生态补偿 可持续发展

李双林 邓志强

临桂县会仙湿地公园管理局,广西临桂541100

国内会议

第三届中国湿地文化节暨东营国际湿地保护交流会议

山东东营

中文

500-505

2013-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