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校园流失生犯罪预防--以学校保护角度为切入点

学校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重要一环.然而实践中,因为学校的管理疏漏及教学方法不当、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使得大量原本应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孩子放弃学校教育或被迫离开学校,游离于社会之中,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大隐患.本文拟从加强学校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职责入手,探讨减少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进入社会的有效途径,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出要改变教育异化现象,防止教育排斥与教育遗弃,改变行政机关考察学校单一的“升学率”标准,建立高危学生危机检测、危机预防与干预机制,完善与推进工读学校制度,做好义务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衔接。

校园流失生 犯罪预防 权益保护 义务教育阶段

刘莹 马绍辉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第二届中国青年论坛暨“少年法制:转型与创新”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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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7

2011-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