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心理干预机制 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关于心理干预介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调研报告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中国面临的一个愈发突出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多可归因于当今不良社会现象、复杂的家庭关系以及不当的学校教育等因素导致其产生不良心理.为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己将心理干预机制引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既为法官准确量刑、选择恰当刑罚执行方式提供更有效的参考依据,又帮助未成年被告入学会自我管理不良情绪,矫正不良行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经过对运行1年多来的心理干预情况的初步调研,分析心理干预介入审判不同阶段的效果,并就完善心理干预制度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系统化的心理干预具体包含6个步骤:开庭前心理干预首次介入→开庭时以特邀帮教人员身份出庭→宣判前介入并出具《心理测评报告》→宣判后,判决生效前再介入→判决生效后介入,形成监管或矫正建议→判后跟踪心理矫治。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刑事审判 未成年人 心理干预 再次犯罪预防
杨飞雪 刘原 王成 袁琴 江河
重庆沙坪坝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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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00
2011-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