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禁止令工作的困境与建议
《刑法修正案(八)》将禁止令的概念引入到中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当中.目前,全国已有部分法院陆续做出含有禁止令内容的判决,就其适用而言,禁止令的适用对象多为未成年被告人.禁止令的适用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视发挥非监禁刑功能的司法体现,如何正确、审慎地适用禁止令是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亟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作为一种新鲜事物,禁止令的立法与实施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当代中国刑事司法制度设计与运行框架内还将遭遇很多现实困境。对此,以司法实践为视角,对司法实践中己然作出禁止令的案件进行了调研,以期找出未成年人禁止令在立法与配套制度,适用层面和执法层面的难题,并就解决方案提出若干不成熟的建议:明确社区矫正机关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执行未成年人禁止令的社会责任,庭前社会调查与庭后选择性调查相结合等,以服务于下一步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刑法 未成年人 禁止令 司法实践
于明
北京市石景山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22-231
2011-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