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亲权不应纳入监护
本文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辨析了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制度中亲权制度保护和监护制度保护的异同,提出在我国不应将亲权制度纳入监护制度,而应建立独立的亲权保护制度,并阐述了亲权制度的应有内容,以使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得以充分保护,促进形成相对完整的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制度体系.
未成年人 民事权益保护 亲权制度 监护体系
陈恒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57-262
2011-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未成年人 民事权益保护 亲权制度 监护体系
陈恒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57-262
2011-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