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少年检察引入社会工作者实务探讨

随着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少年司法一体化被提出,即少年司法制度不是在封闭的司法体系中能够完成的,必须向司法体系之外、向社区里延伸,促进人际和社区的和谐.从司法实践看,少年检察工作早已不单单局限于在检察机关内部做审查批准逮捕或者审查起诉工作,而更多地是进行案外工作,即联合社会机构、实行跨部门合作、从多学科的视角,对涉案少年实行全方位的教育和挽救。社会力量介入是少年检察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拟从少年检察引入社会工作的实践出发,探讨这一制度在理论层面的必要性、在实践层面的重要性。提出应扩展司法社工职责范围,进一步发挥司法社工的作用,应完善对司法社工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应建立有效的司法社工权利保障机制及配套工作机制等构想。

少年检察工作 社会工作者 司法实践

杨新娥 莫非 李巧芬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少年检察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国内会议

第二届中国青年论坛暨“少年法制:转型与创新”研讨会

北京

中文

350-358

2011-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