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裁量在烟草行政执法中的程序性控制刍议
为提高烟草行政管理的效率,烟草行政部门必须具有一定的行政自由度,即烟草专卖管理必须拥有与其快速反应、点多面广范围大相适应的自由裁量.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客观存在,烟草专卖行政自由裁量出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以控制的方面.为实现行政法治,必须对烟草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加以一定的引导和控制.因此,深入研究烟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以及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控制办法,对促进行政法的发展及维护烟草专卖行政机关的权威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烟草专卖 行政执法 自由裁量 程序性控制
郭永华
玉溪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34-42
2011-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