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司法视野下的司法调解制度
司法制度作为人与人相处的制度,和人与人的其他关系一样,既是合作机制,合作在于以最小的成本推进诉讼获得公正而快捷的处理;也是竞争机制,竞争在于其本身就是一种通过两造对抗使法官获得真知的技术设计.相较之下,司法制度坚硬的内核应是竞争是对抗.如果说诉讼可以是不对抗的,就等于说火是可以不燃烧的.调解的结果当然是和谐的,但司法调解不能是大婶式的和稀泥,而应当是非厘清后的和谐.
司法调解制度 诉讼程序 法律公正 竞争机制
徐艳阳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14-123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