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清著作權律看著作權之保護
满清政府于宣统2年(西元1910年)颁布大清着作权律,未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着作权法典,条文共计55条,区分为五章.通过对其特点的总结,分析了其权利保护范围,指出面对知识经济的21世纪,希望海峡两岸的著作权法发展,除能平衡权利人与利用人之利益冲突外,风能符合社会大众的期待,是规范内容得以落实,从而促进文化发展的目的,使海峡两岸与国际间更具竞争力。
着作权律 权利保护 利益平衡 清代
王怡蘋
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54-57
2010-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