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作品内容审查和著作权产生以及保护之间关系的历史演变--兼论《著作权法》第四条的修改

本文从作品的内容审查和其著作权的产生以及保护之间关系的视角,分析了大清《著作权律》、北洋政府《著作权法》、国民政府《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1991年《著作权法》以及2010年修订的现行《著作权法》在对待违禁作品著作权的态度上的历史演变,也分析了《著作权法》第四条修改的背景、理由及其意义,说明了中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在对著作权人的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方面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著作权 产生原则 作品内容审查 法律保护

张伟君 雷天声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上海2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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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365

2010-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