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日本著作权间接侵害的典型案例、学说及其评析

著作权间接侵害要解决的是为直接利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提供场所、工具、服务、系统的行为(本段以下简称工具等提供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侵害的问题。在日本主要通过卡拉OK法理和帮助侵权法理解决著作权间接侵害问题.卡拉OK法理存在过分扩宽著作权侵权责任主体和司法权限、混淆作品的利用和著作权侵害之间界限等弊病,帮助侵权法理则存在脱离共同侵权形态、完全独立化的倾向,这种弊端和倾向不利于技术和产业的发达以及公众接触、利用信息的自由.对我国而言,日本解决著作权间接侵害法理的意义在于:方法论上应该区分立法论和解释论、职能上应该区分立法和司法的不能功能、在认定工具等提供者的注意义务或者支持原告停止侵害请求权时都应该慎重.

著作权 间接侵害行为 司法实践 日本

李扬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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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404

2010-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