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利益博弈视阈下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追求流域范围内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上下游省际区域间的协调发展.由于省际之间利益冲突博弈的牵制以及政府杂乱渐增主义决策形态的限制,流域上下游之间冲突严重,所涉省际之间的利益衡平以及生态补偿标准、程度等很难达成一致.流域生态补偿不仅要从决策模式上积极纠偏,更要切实解决法规范的结构性问题,遵循压制型法——自治型法——回应型法的基本主线,用回应性的、负责任的法规范对社会环境中的各种变化作出积极回应.反言之,应该在利益博弈、府际协作、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将流域生态补偿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确立多元动态的流域生态补偿宏观决策模式,并在微观层面积极推进法规范的健全,从而推动流域生态补偿有效实施,实现省际之间的协调发展.

环境保护 生态补偿机制 协调控制 利益博弈

陈德敏 董正爱

重庆大学

国内会议

第六届环境与发展中国(国际)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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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84

2010-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