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长期护理保险
德国的法定和私营长期护理保险不能满足目前和未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要求,只有通过私营长期护理保险中的有关私营服务的规定才能弥补这一缺口.这种服务将成为长期护理保险中的第二支柱.德国自2008年7月1日开始长期护理改革.这个制度由法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提供具有封顶限制的现金待遇和医疗服务.通过介绍德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先决条件和管理流程,总结了其发展历程以及改革活动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分析了其在中国的适应性,指出人们并没做好准备应对中国未来会出现的社会问题及挑战。近期,中国政府急需提供社区、家庭专职护理人员培训,并建立护理中心。此外还应吸纳其他资金以保证最低保障体系的运行。
长期护理保险 市场环境 运行管理
胡伯涛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548-554
2010-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