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功能异化的金融法矫治
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之一在于作为虚拟经济核心的金融偏离了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正常轨道,背离了金融的本质与价值定位,金融功能异化为”纯粹”虚拟.在探讨金融功能的基础上,分析异化的原因,提出针对异化的金融功能进行金融法矫治的主张.通过金融法的社会责任本位价值导向使金融回归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位对金融主体及其行为的金融法规制使金融尽可能地走向”理性”,以更加角色化的金融法责任设置使金融活动立足于实体经济基础并承担”信用”风险,从而营造一个维护金融体系、发挥金融功能的法律秩序.
金融法矫治 金融功能异化 风险控制 立法完善
徐孟洲 杨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17-28
2010-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