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国家时代的金融危机治理与金融法治创新
金融危机的特殊性不仅在于其本身不同于政治和社会危机,更在于其身处的时代背景,故经济国家时代的金融危机治理应构建一种体现平衡协调和公私融合,融介入、整合和退出三大机制于一体的综合治理模式,并以此为基础寻求金融法治的创新.介入机制的启动直接来自于国家天然的政治属性和经济职能,但其根本则在于整个社会应具备一种宽容、信 .整合机制的绩效取决于政府经济治理能力,关键在于构建一种科学、公平以及激励与惩戒相容的问责机制.退出机制要求政府摆脱危机治理形成的路径依赖,相机抉择并敢于纠错,实现紧急危机处置向常规经济治理的变迁.易言之,金融危机治理既检验政府能力,亦拷问整个社会的法治素养,是公私融合、经济国家的时代背景下践行法治创新、实现政府与民众共同进步、国家与民族共同发展的契机.
金融危机 立法完善 治理模式 经济国家时代
冯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29-38
2010-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