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风险处置法律问题探讨--以保险保障基金的参与为视角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涵盖证券、银行、保险等众多金融领域,时至今日,金融海啸虽已渐行渐远,带给人们的反思和改革却正在进一步深入中,金融机构破产法立法,包括证券、银行、保险领域的风险处置和破产法律制度的设计,也成为现实中国的重要课题.在证券领域,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在证券公司破产过程中为投资人权益的保护提供了重要保障;在银行领域,存款保险公司的立法正在启动:在保险领域,保险保障基金法律制度也已经确立.这些都是中国金融机构破产立法中的重要制度,对中国金融机构的退出和金融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
保险公司 法律制度 风险处置 保险保障基金
徐阳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291-302
2010-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