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信用的法律保护
金融信用在金融活动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金融关系的核心,它是连接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关键因素.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证明金融信用的滥用是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应当看到,对金融信用进行有效的监管和保护是防范金融危机爆发的有效手段,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金融信用制度建设不应一味的坚持市场调控,应当以公开和适度保护为原则,建设金融信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并对金融信用评估机构实行有效管理.
金融信用 法律保护 监管体系 消费者权益
吴凤君
辽宁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100-105
2010-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