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原因及其经济法反思--以农村信用社为例
农村合作金融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旧有的合作金融组织不断向商业化方向前进,新的合作金融组织在不断地产生,是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必然要遵循的规律.面对农村合作金融这一发展规律,对经济法价值、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的制度、国家角色的定位进行必要的反思,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总体改革、明确新时期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经济法 农村合作金融 异化现象 法律保护
吴业男
兰州商学院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106-112
2010-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