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林改”后国有林场与周边林农的森林经营关系--以福建省为例
国有林场与周边林农之间的森林经营关系问题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实施后存在的重要问题本文以福建省为例,对”林改”后国有林场与周边林农之间的森林经营关系进行分析.”林改”后福建省国有林场与周边林农的森林经营关系主要表现在国有林场为集体林区周边林农提供优种良苗、科技示范、森林”三防”及为林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等方面,而周边林农对国有林场除为林场提供短期临时劳动力资源及在建场初期提供了大量的林业荒地给林场经营外,主要表现在与林场”争地”、”分利”,少数林农破坏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干扰林场的正常森林经营活动等消极影响方面.另外,本文还从中央、地方政府与国有林场三方面对协调国有林场与周边林农的森林经营关系,完善集体林区相关林改政策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对策与建议.
国有林场 集体林权 森林经营关系 可持续发展
钟全林 程栋梁 谢红彬 苏兵强
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福建福州 350007 福建省林业厅国有林处 福建福州 350003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69-76
2010-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