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防火工作的思考
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克服了分山分林到户、林地状况分散化、产权结构小型化的同时,也导致森林防火组织结构弱化、个人扑救门前火、统筹协调困难等问题.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防火工作应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新机制,同时强化火源管理,创新林火管理新模式,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来完善森林防火技术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
集体林权 森林防火工作 队伍建设 应急管理
李小川 李兴伟 吴泽鹏 王振师
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森林消防专业委员会 广东广州 510520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77-81
2010-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