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城市化地区设立自然保护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珠江三角洲为例
20世纪90年代以来珠江三角洲各级城镇急速扩张,用以约束城市空间有序扩展的绿地系统规划因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而收效甚微,基于此,有必要重新思考自然保护区的设立标准,将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引入城市绿色空间(green space)建设之中,探讨在快速城市化地区设立自然保护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探讨了快速城市化地区自然保护区建设急需解决的若干问题。快速城市化地区的自然保护区建设长期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相脱离,两者应紧密结合起来,前者用以解决城市之间的绿色空间的维护,后者用以满足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对休憩空间的需求。
城市绿色空间 自然保护区 管理体制 国民经济 可持续发展
丛艳国 徐正春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院森林经理研究室 广东广州 510642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252-258
2010-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