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经济非稳态下建构和谐社会的法律路径
非稳态特性是虚拟经济区别于实体经济最本质的特征,正基于此,虚拟经济系统中违法者与守法者、大投资者与中小投资者、股东与债权人、中小投资者与高级管理者、公司与民众等利益冲突更加容易被细微因素激化.因此,在明确政府定位的前提下,应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协调好虚拟经济系统内外的各种利益冲突.
虚拟经济 非稳态环境 和谐社会 法律路径
冯博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天津
中文
1174-1178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