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侵权制度的扩张--生态型环境侵权的确立解析

以环境污染为中心的传统环境侵权制度的立法和理论,在环境法理论与实践蓬勃发展的背景下,面临着诸多挑战.因此,需要对现有的环境侵权制度进行扩张,重构环境侵权体系.本文分析了传统环境侵权制度面临的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当确立生态型环境侵权,并对环境侵权体系的重构作粗浅的探讨,以期为中国环境侵权立法的完善提供参考.
生态型环境侵权制度 体系重构 立法完善
高杰
天津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教研室
国内会议
天津
中文
1205-1210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