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和谐社会语境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

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建设诚信友爱的人际关系,而单一的诉讼解决机制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难以满足纠纷解决的需要,而非诉讼有纠纷解决机制则其自身优势.由于其简便灵活、非法律性、处分性、不公开性等特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纠纷,满足纠纷主体多元化的利益需求,构建诚信和谐的人际关系等价值.人们需要重新认识并重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使其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非诉讼纠纷 解决机制 法律价值 和谐社会

鹿庆梅

济南大学,山东济南250001

国内会议

2010年山东省科协学术年会

山东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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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322

2010-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