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公民意识与人类的环境责任
人类文明正因技术进步而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但自然生态环境却在急剧恶化,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和工业文明遭遇严重危机.人类不仅是从属于各自国家和社会的社会公民,而且也是自然世界的自然公民;自然法是自然世界的基本法则,也是社会法的基础.自然世界为人类提供了生存和繁衍的生态环境,自然法也赋予人类这一特殊公民以特殊的责任,那就是自然公民的责任-善待自然、保护环境。
环境责任 自然公民意识 行动系统
司汉武 海莉娟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国内会议
首届传统文化与生态文明国际研讨会暨第二十二届国际易学大会北京年会
北京
中文
116-120
2010-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