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研究

基本公共服务概念的界定,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共识,不同专家学者提出了各自的观点.通过大量的文献分析,认为基本公共服务是根据一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经济社会稳定、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个人最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所必需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等同于平均化,是在承认客观差异前提下的均等化;是机会均等和结果均等,在均等化过程中要尊重个体的选择,重点关注贫困人口和弱势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动态和变化的过程,一方面覆盖的范围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可以划分为技术服务、宣传教育服务和社会保障三个方面。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是在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过程中出现的,是政府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过程中所引发的。可见,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源于基本国策的落实而产生和发展,理应由国家财政予以保障,属于国家基础性的公共服务。公民均等地享有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财政能力均等化是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要条件。政府对公共服务的财政投人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或投人方式直接影响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程度。本课题借鉴“标准人”均等化分配模型,测算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需求规模,供政府决策部门参考。

计划生育政策 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战略

郭维明 王军平 王志理 申秋红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研究部课题组

国内会议

2010年中国人口学会年会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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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186

2010-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