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咱藏族村民事规则的法人类学考察
法人类学的基本观点是用法律多元主义的观点去解读社会法律现象,其特点是克服了用法律一元论对待社会法律现象所带来的认识和方法上的局限性.在法律多元论的视野里,抓咱村的民事规则都是”法”的表现形式之一.为了避免陷入民间法与国家法的二元对立局面,本文采用民间规则这一内涵相对广泛的概念,从而为从新的视角认识少数民族农村社区的法制资源、文化现象、村民自治机制,以及法理学领域中习惯与习惯法、习惯法与制定法、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路径.
民间规则 法人类学 法律多元论 少数民族
华热·多杰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国际人类学与民族学联合会第十六届世界大会——游牧民族法律文化研究专题会
昆明
中文
149-165
2010-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