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消防机构监督职能的转变
目前,消防监督执法定位存在包揽式监督管理,扼制了单位责任主体意识,且过大的权力使消防机构承担了过多的责任,难以从宏观上把握社会消防局面,监督执法方式定位不科学、不合理。因此,变革消防监督管理模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是消防部队建设的需求。故建议调整消防管理工作重心,合理界定消防监督执法范围和方式,大力推进消防中介服务事业发展。
消防机构 监督职能 执法定位 服务质量
王鹏
贵阳市金阳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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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365
2010-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