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建设新型财税文化体系的必要性与基本思路

”社会和谐”是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质是以人为本,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而财税政策可以通过调节社会分配关系以达到促进公正与公平的目的,有利于促进各方面利益的和谐,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建设以人为本的新型财税文化体系,要求人们始终重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在税收收人的分配中,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核心,强调关心人、理解人,有效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公平。在税制的改革中,要突出税制的“人性化”,重视城乡、地域的协调发展,大幅度增加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比例,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时开征物业税。在纳税服务方面,要增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完善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尊重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为纳税人着想。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以人为本的财税文化体系是一个艰巨的工程,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只有自始至终把以人为本的思想放在首位,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财税文化体系的内涵,也才能真正客观落实好科学发展观,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公平、稳定和美好的和谐社会。

财税文化 和谐社会 科学发展观 人本主义

罗宏斌 宋伟

湖南大学财税研究所

国内会议

中国财税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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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61

2010-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