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课税权建设的若干建议--以西方国家历史经验为借鉴
中国属于转轨时期的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又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封建专制统治历史的集权国家,对于课税权的认识和实施,具有与其他国家不同的特征,体现出课税权的“弱化”和“异化”同时存在。对照西方国家对课税权的宪政规定,中国对政府课税权重要性的认知程度,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要正确定位国家课税权与私有财产权利的界限,推动税法立宪,建立课税权的合理划分利度。
课税权 历史演变 法制建设
薛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62-271
2010-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