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赋税制度与宪政缺失原因分析--兼论我国”政府推进型”宪政制度模式的构建
本文在讨论了中国的赋税制度没有产生宪政的原因后,可以明白地得出:宪政源于西方,它是西方文化传统衍生出来的自然结果,是西方文化传统所内生的一种现象,是西方商品经济、民主政治、宪政意识逐步积累的产物。要依法治国,要迈向富强、民主、文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必须构建宪政模式和体制。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构建宪政制度的经济基础;强化纳税人的权利,培养公民的宪政意识;建设“有限政府”,加强法律监督;构建与宪政国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制度。
赋税制度 宪政缺失现象 模式构建 政府角色
马金华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358-366
2010-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