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主体功能区框架下省域城市协作体系研究--以浙江省为例

主体功能区划的实质是根据区域资源禀赋特征,对特定空间单元进行功能定位和政策设计,省域主体功能区划以县域单元为政策分区,标志着主体功能区划工作进入实质推进阶段.而另一方面,“城市群”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空间组织模式,是优化区域发展空间的主导模式.在市场化的推力下,衡量城市群发展成熟度的关键取决于城市之间是否真正开展多元化、深层次的协作方式.本文以浙江省为例,将基于特定空间单元的主体功能区划成果与基于线性流动的的城市空间联系分析叠合起来,得出了主体功能区框架下城市协作体系分布格局,并以建设同城化示范区为切入点,探讨了推进不同层次、级别城市开展同城协作的三类组合方式及推进试点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开展协作领域及建设重点.

省域城市 空间规划 主体功能区 协作体系

柯敏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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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