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村庄地籍调查的权属审核及闲置宅基地登记的建议

本文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土地确权出发,通过村庄地籍调查试点,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土地登记权属审核应注意的主要内容分四点:第一点:依法确认土地使用者,土地登记申请人必须是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第二:严格按照规定确认宅基地面积,按分户规定对提出申请的农户予以分户,对符合分户条件,未提出分户的可以在已确认的宗范围内按应批准的分户面积标准予以登记;第三点:审核家庭状况和土地的取得方式,即各宅基地内实际居住人数和结构、户口性质、土地来源等,并利用数据库核查是否有“一户两基”,户口重复计算的现象;第四点:区分土地登记审核和宅基地用地审批,不得以土地登记审批替代宅基地用地审批,土地登记面积必须以土地用地审批面积为依据,对产权清晰、四至清楚、面积符合规定标准,但是,没有用地审批手续的申请登记材料不能直接登记,必须先经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报区政府补办宅基地批准手续。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通知书,然后才能办理土地登记。并对闲置宅基地土地登记提出了建议.

地籍调查 土地权属 审核工作 闲置宅基地 登记制度 农村地区

任良金 孙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六合分局,江苏南京 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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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测绘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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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51

2009-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