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

本文介绍了烟草专卖执法中存在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我国烟草专卖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将自由裁量权归纳为以下几种: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选择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对情节轻重认定的自由裁量权。从以上的分类可以看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是很广泛的,从烟草专卖法到实施条例再到许可证管理办法,几乎渗透到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各个方面。结合《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滥用职权、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因此,要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在法律法规方面,要组织检查执法人员学习如何处理好法律条文的“弹性”和执法的“可操作性”的关系,强调行政机关说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烟草专卖 行政执法 自由裁量权 监督管理
郑洁
上海市烟草专卖局浦东分局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351-358
200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