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转型与政府行政范式转换探微
实现政府行政范式的历史性转换,值得特别提到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是,必须适时地实现行政绩效评估机制的转换,即由政府自我评估机制向社会公众评估机制转换。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因素,以致人们对政府绩效的评估往往注重投资规模、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等单纯经济指标,由此激发出好大喜功、贪大求快等不健康的行政心理。政府官员把主要精力放在争项目、拉贷款、铺新摊子,以求增大经济规模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上,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出现了有增长、无发展的后果。评估行政绩效的优劣,不是看政府投入了多少资源,做了多少工作,而是考察政府所做的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企业—公众的需求。这就昭示着必须将社会—企业—公众的满意原则作为行政绩效评估的最终尺度,并据此建立一套以服务对象满意程度为价值取向的行政绩效测评指标体系,以期作出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估结论。
社会转型 政府职能 行政管理 绩效评估 机制转换
肖文涛
福建行政学院公共管理研究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7-41
2010-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