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如何面对公权力的侵害--从仇子明事件浅议记者的自我保护
引言《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一篇企业报道被警方决定刑拘,并在公安局网上通缉,最终警方向仇子明道歉.仇子明事件在新闻业界内外引起了极大震动.此事件是公权力与企业合谋对记者正常报道的侵害,也是对舆论监督权的公然挑衅,其侵害主体是公权力.当遭受公权力侵害时,新闻从业人员该如何自我保护,仇子明事件值得人们剖析与思考.本文将以仇子明事件为切入点,通过分析一系列记者遭公权力侵害事例以及对比国外媒体自我维权的方式方法,来探讨当媒体的正当采访行为遭遇公权力侵害时,记者该如何将伤害降到最低,同时捍卫舆论监督的尊严.提出记者可以通过利用法律维权,上报主管部门,广泛寻求支持,加强自身素养,注意随机应变,留好采访证据等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而对于对记者被起诉案件司法判定过程,建议增加举证“事实恶意”,扩大记者的“豁免权”。
记者 公权力侵害 自我保护 舆论监督 司法判定
乔俊璐
杭州台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城市台(电视新闻)工作委员会
国内会议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城市台(电视新闻)委员会2010年(第十八届)新闻理论研讨会
沈阳
中文
182-187
2010-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