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桂系时期的烟赌娼禁政
本文在对新桂系时期严重社会问题—鸦片、赌博、娼妓三害分别考察的基础上,试图对新桂系的大政方略等与之相关的问题作一粗浅的说明。阐述了新桂系在所谓“三禁”过程中虽也颁布过一些规定和制订过一些计划,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和劝戒,甚至惩办过一些违法违章的官吏和相关人员,取得一定成效,与同时期其他省市的禁政有某些不同之处。但从总体看来,新桂系对之采取弛禁,寓禁于征一面是根本的,主要的。“三禁”在广西之所以禁而不绝,且有越禁越烈之势,根本原因在于烟赌娼业的存在为新桂系带来数量巨大的税捐,而桂系当局并不愿意放弃这方面的财源,因为有了它,新桂系就可以扩军备战(诚然也有一部分资金用于建设),就可以与蒋介石中央政权叫板,与任何企图染指广西的地方军阀抗衡,就可以继续做其“建设广西,复兴中国”之梦。此外,在办理“三禁”过程中,各级官吏也能得到数额不菲的收入。评析新桂系“三禁”的所作所为,有理由得出这样的结论:从根本上说,新桂系政权与其他军阀政权并没有什么两样,是一个醉心于集团利益、道德沦丧、不负责任的政权。
新桂系时期 鸦片 赌博行为 娼妓群体 政治制度
杨启秋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国内会议
桂林
中文
119-129
2010-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