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实证研究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作为2009年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目的在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机制的内部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但现实司法实践中,这项改革的效果如何?是否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之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工作发展趋势如何?对此将作深入细致的探讨.针对办理案件数量骤增,人员配置不及时、不合理,一定程度制约办案质量,审查逮捕成本加大,办案时间紧迫影响公正性,逮捕“必要性条件”的把握依然不足,引导侦查落实难,下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职能“虚化”等问题,提出要充分发掘“有逮捕必要“的内涵,加以制度化,优化侦查监替部门的配置,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完善职务犯罪侦查逮捕考评机制,建立异议审查机制。

检察机关 职务犯罪 审查逮捕权 上提一级制度

石萍 夏莲彩 杜国伟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监督处 侦查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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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