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以提高检察公信力为契机深入推进民行检察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基层院的民行检察工作非常薄弱,远远无法与其他检察业务工作相比,属于各条业务线最薄弱的部分。主要原因是现行法律和监督体制上的不完善等原因,使基层民行检察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为推进基层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全面、深人、健康发展,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民行检察工作会议上,深刻阐述了民行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职能定位和基本要求,明确提出了要正确处理五个关系实现民行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为民行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应完善健全化解矛盾纠纷的外部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及社会公信力等优势,积极参与到调处群体性、综合性事件中去,协调社会综合力量,切实加强与信访、纪委、政法委、法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建立经常性的协作网络。

基层检察院 民事行政检察 公信力 监督职能 社会矛盾

甄世伟

内蒙古丰镇市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第六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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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96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