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在民事检察监督中贯彻“调解优先”原则
民事检察监督是通过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审查,监督法院审判活动的合法性,根本目的是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是当事人就民事争议自主磋商,解决纠纷的活动.在民事检察监督中优先适用调解程序,符合民事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原则,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调解过程中,检察机关以中立者的立场向当事人释法析理,以理性的思维化解矛盾,将检察监督职能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也是检察机关承载的社会责任.如何在民事检察监督中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将是一个不断探索、思考的过程,需要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提升检察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需要规范调解优先原则具体适用的程序,还需要积极与其他机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
民事检察监督 调解优先原则 司法公正 权益保护
殷铁伟 谭小颖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314-322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