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尤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关系百姓民生,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应在实施法律监督过程中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民事行政检察机关 监督机制 职能定位 司法公正
刘国丰 石玲
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346-352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