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检察如何促进监管场所文明执法
指出了目前对监管场所监督检察工作的不足:法律依据有待完善、监督机制尚待健全、监督力量不足等。简述了监管场所文明执法的含义,提出了促进监管场所文明执法的途径,要坚持常态检察与动态检察相结合,坚持日常工作检察与机制建设检察相结合,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权利告知,促使监管场所干警文明执法等。阐述了监所检察人员自身的提高是促进监管场所文明执法的前提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督水平,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效果,完善相关立法,增强监督权威。
监所检察 监督机制 监管场所 文明执法
杨淑雅 任小芊
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处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450-456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