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近些年来,中国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势头,这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如何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社会尤其是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检察机关应该充分有效行使检察职能,积极组织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检察机关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仍然在一些工作面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不足.检察机关应当立足于检察职能开展预防工作,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检察机关 青少年 犯罪预防 职能定位
李长青 夏婷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465-470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